國家發了通知,可是村委會和鎮政府也不知道也不通知,是什么原因呢,是補多少呢?
收悉您的投訴件后,我局非常重視,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我縣從2020年7月份開始,通過縣電視臺,縣政府門戶網站,各鄉鎮(街道)、村(社區)張貼政策宣傳資料等方式,對2020年一次性創業補貼相關情況進行了廣泛宣傳。受理日期2020年8月1日開始,為確保政策應享盡享,先后兩度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結束。補貼標準最終視受理摸底總數及創業項目規模而定,最高不超過5000元/戶。
附件:關于受理2020年創業補貼申請的通知
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關于受理2020年創業補貼申請的通知
縣內廣大創業者:
為加大對初創企業的扶持力度,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根據郴人社發【2019】65號、永政辦發【2020】3號等文件精神,現將我縣創業補貼申請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類型
一次性創業補貼。
二、補貼對象
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中的就業困難人員和化解過剩產能企業下崗位職工,返鄉農民工,貧困勞動力,退捕漁民,失地農民,軍隊退役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和解除強制隔離戒毒人員,殘疾人等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法人本人)或從事個體經營,以及在縣創業孵化基地開辦符合產業政策范疇的注冊2年內初創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三、申領條件
1、自工商注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2年以內(根據郴人社發[2019]65號文件精神,初創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工商注冊時間從2017年11月12日起),吸納5人以上(不包括創業者本人)就業的初創企業,或初次注冊并正常運營1年以上、2年以內的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民合作社。其中貧困勞動力、退捕漁民和農民工返鄉下鄉創業人員首次創辦小微或從事個體經營,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6個月以后,2年內可按規定申報創業補貼;
2、在永興縣范圍內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在本縣范圍內有固定經營場所,且與注冊地址一致,申請補貼時仍在正常運營;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社會效益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無知識產權或其他經濟、法律糾紛;
4、創業處于起步階段和發展階段,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創業主體具有一定的發展潛力。
四、受理日期
2020年8月1日開始,延遲至2020年9月30日。
五、申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2、所屬身份類別證明材料(如《就業創業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退伍證》或《退役證》復印件、返鄉創業證明等);
3、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4、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注冊法人必須是本人);
5、個人真實性承諾書。
六、辦理地點
永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就業服務大廳就業服務窗口。電話:0735-5520542